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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宣導〉全面換發新式數位身分證-請於接獲換證通知單後,再拍攝數位相片

  • 發布單位:大溪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依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第8條規定,全面換證應使用本人最近 6個月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之數位相片。

請民眾「依各戶政事務所排定全面換證期程,於接獲全面換證通知單後,再行拍攝數位相片」,以符合相片為6個月內所攝之規定,避免於辦理換證時之數位相片已超過期限而無法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