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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宣導〉「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」及「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」,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大溪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「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」及「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」,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。

一、依據內政部112年6月7日台內戶字第1120242532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登記,「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」及「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」自112年6月19日起開放民眾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