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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公告〉修正「桃園市印鑑及門牌規費收費標準」第三條

  • 發布單位:大溪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發布日期:113-01-08
  • 提供單位:民政局

「桃園市印鑑及門牌規費收費標準」第三條,業經桃園市政府以113年1月4日府法濟字第1120369210號令公布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