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桃園市政府大溪區戶政事務所

友善列印   連結至桃園OpenAPI網站   張貼至「Facebook」【另開新視窗】   張貼至「Plurk」【另開新視窗】   張貼至「Twitter」【另開新視窗】 字級:

最新消息

〈宣導〉桃園市「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」
發布單位:
大溪區戶政事務所
發布日期:
112-06-01
截止日期:
112-12-31
提供單位:
環境保護局
詳細內容:
桃園市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:
一、本市人口持續成長,廚餘量也隨之提升,為減少廚餘混入垃圾後排出,本市已於111年4月1日正式實施「生熟廚餘全回收」政策,將不再區分生、熟廚餘,而是區分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廚餘。

可回收廚餘:葉菜類、水果類、剩食類等生、熟食物及其殘渣。
不可回收廚餘:蚌殼、蚵殼、榴槤殼、椰子殼、大骨、鳳梨冠芽、玉米芯、甘蔗皮、筊白筍殼、竹筍殼等硬質或柔韌的部分。

二、回收前,請配合注意事項:
1.請惜食減量,吃多少煮多少或是吃多少點多少,食物不浪費,落實綠色飲食,減少廚餘產生量。
2.民眾回收廚餘前,請瀝除水分後,可回收請投入廚餘桶,不可回收請丟入垃圾車。
3.落實垃圾分類,請勿將垃圾、資源回收物與雜物混入廚餘內。違反者將可依規定處1,200~6,000元罰款。

生熟廚餘
最後更新日期:112-06-01
瀏覽人次:74 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