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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公告〉自8月13日(四)起,進入市府市政大樓及本所洽公之民眾需戴口罩,未佩戴者禁止進入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大溪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發布日期:109-08-06
  • 提供單位:民政局

自8月13日(四)起,進入市府市政大樓及本所洽公之民眾需戴口罩,未佩戴者禁止進入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8月13日起須配戴口罩進出洽公場所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