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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法令訊息〉有關修正「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」
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課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「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」,業經內政部於105年3月22日以台內戶字第1051201288號令修正發布,自105年3月26日生效。
檢附修正「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」。
20160331-1